流浪地球法通则:修订间差异
撤销You just wanna high high(讨论)的版本4824 不太符合电影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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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550W量子计算机元指令为延续人类文明,奔向2500年后的新家园。 | '''第二条''' 550W量子计算机元指令为延续人类文明,奔向2500年后的新家园。 | ||
'''第三条''' | '''第三条''' 地球联合政府决定再次关闭全球互联网。联合政府允许550系列设备保留互联网接口。 | ||
'''第四条''' 各国原数字生命研究所不得保留550系列量子计算机的任何研发资料或成果,550系列量子计算机的研发资料以及原机必须上交地球联合政府数字管理。拒绝上交、隐匿550系列的研发资料以及原机的行为将依照《[[数字生命法]]》进行处罚。 | '''第四条''' 各国原数字生命研究所不得保留550系列量子计算机的任何研发资料或成果,550系列量子计算机的研发资料以及原机必须上交地球联合政府数字管理。拒绝上交、隐匿550系列的研发资料以及原机的行为将依照《[[数字生命法]]》进行处罚。 | ||
'''第五条''' | '''第五条''' 地球联合政府和各国家政府因特别原因使用550系列量子计算机,必须满足“唯一且必要”原则,并向地球联合政府数字生命管理处申请特别使用授权。 | ||
'''第六条''' 禁止以任何形式对550系列量子计算机进行损坏、攻击。 | '''第六条''' 禁止以任何形式对550系列量子计算机进行损坏、攻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