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法理双修战士: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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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当流浪地球计划或人类生命受到重大威胁时,经地球联合政府常务委员会认定批准后并经过地球联合政府议会''三分之二''赞同后,可在可控范围内进行与数字生命相关或550系列等量子计算机的使用或研发。 | 五、当流浪地球计划或人类生命受到重大威胁时,经地球联合政府常务委员会认定批准后并经过地球联合政府议会''三分之二''赞同后,可在可控范围内进行与数字生命相关或550系列等量子计算机的使用或研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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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7日 (二) 09:41的最新版本
数字生命法 序言:在天文观测机构发现太阳系恒星异常老化后,为延续人类文明,世界上出现了几种主流计划,如移山计划(流浪地球计划前身),飞船计划等,其中正包括数字生命计划,但考虑该计划严重违背人类传统意义的伦理道德,且在实施过程中易造成难以预料的灾难或损失,地球联合政府(UEG)特此根据流浪地球法制定《地球联合政府关于人的生命数字化的声明》(下称《数字生命法》)。 关于数字生命 一、数字生命的定义:数字生命是指由原本自然生命通过技术手段将意识体或类意识体上传至数字生命卡等计算机媒介,且具备自主意识的电子生命体或意识体,其具有自然生命特征或行为。 二、数字生命的鉴定:经地球联合政府评定,满足以下任意一条将被认定为数字生命
1.通过图灵测试,达到或超过强人工智能的。 2.具有自主学习能力且学习能力超过D4等级的。 3.拥有与自然生命类似的思考方式或意识形式的。 4.能够对自身原本代码进行修改进化的。 5.能够通过与硬件设备进行有线或无线连接,并可自主操控该设施的。 6.自主的试图连接除自身当前所处硬件设施之外的其他设施的。
关于数字生命的管控措施 一、经地球法院审判,凡构成以下行为的将被认定为构成私藏数字生命或数字生命设备罪,经认定犯罪事实属实情节轻微的将被处以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强制劳动,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20年以上或终身拘役或强制劳动(在服刑过程中,拒不配合劳动管理,并尝试越狱等其他犯罪行为经地球法院评议后根据《地下城管理条例》依法取消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在地下城的居住资格)。
1.任何个人、组织、团体未经地球联合政府批准,持有或藏匿数字生命卡或类数字生命卡等用于储存数字生命的硬件设备。 2.任何个人、组织、团体未经地球联合政府批准审议,持有550系列量子计算机或其他超级计算机。 3.在数字生命发展之初,研究数字生命的机构应及时将相关研发设备及其成品交于地球联合政府,未按期上交或尝试藏匿的一经发现按本法处理。
二、经地球法院审判,凡构成以下行为的将被认定为构成发展数字生命罪,经认定犯罪事实属实,情节轻微的将被处以五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强制劳动,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强制劳动,情节特别严重且造成人类社会严重生命或公众资源损失的将被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
1.在本法发布后组织或参与数字生命等相关设备研究开发的。 2.为他人或自己进行数字生命改造或意识上传的。 3.在本法发布后试图研发或以地球联合政府未批准的渠道获取超级计算机的。 4.将数字生命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接入到任何规模的互联网中的。 5.在本法发布后以任何方式对研发数字生命或数字生命进行资助、支持的。
三、经地球法院审判,凡构成以下行为的将被认定为构成宣扬数字生命罪,经认定犯罪事实属实,情节轻微的将被处以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强制劳动,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强制劳动,情节特别轻微,未造成或极小程度上造成后果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可依法酌情不做刑事处罚,只进行教育,警告或拘留。
1.本法发布后组织、参与关于支持数字生命的游行,示威或集会的。 2.本法发布后在公开场合公开支持数字生命的,宣扬人为科研人员,联合军队人员,地球联合政府成员的应依法加重处罚。 3.本法发布后以现实或网络等方式宣扬支持数字生命的宣扬人为科研人员,联合军队人员,地球联合政府成员的应依法加重处罚。 4.对他人以任何方式宣扬数字生命的,被宣扬人为未成年人的应依法加重处罚。 5.公然抵触,拒绝或不配合地球联合政府相关机构人员关于数字生命的执法的。
四、当地球联合政府相关人员或机构收缴、发现任何与数字生命计划有关或可能有关的物品后,应及时联系上层管理人员,经上层管理人员指示以公开程序对相关物品进行销毁或经联合政府数字生命评定委员会同意,对相关物品进行转移储存,试图隐瞒,私藏、分发类似物品的应按本处理措施第三条从严处罚。 五、当流浪地球计划或人类生命受到重大威胁时,经地球联合政府常务委员会认定批准后并经过地球联合政府议会三分之二赞同后,可在可控范围内进行与数字生命相关或550系列等量子计算机的使用或研发。 --法理双修战士(留言) 2023年2月6日 (一) 23:01 (CST)法理双修战士&猛踹瘸子那条好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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